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新的学期,新的起点,意味着你的人生又有了新的展望!让我们伴着河中医博士生导师的寄语,踏上学海征程吧!
丁樱:国医大师,儿科医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位同学,请在求学路伊始就选定目标、找准方法,夯实基础,肯吃亏、能吃苦,秉承着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我们终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所有高光时刻的绽放、信手拈来的从容都是厚积薄发的沉淀。医学事业的传承不仅是知识的传承,更多的是思维理念的再塑和自我学习成长的完善。科学事业的漫漫求索路,我更赞同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在人生的整个阶段都保持求知的热情和精力,只争朝夕的奋进,不被放纵的欲望、低级的趣味所羁绊,不断总结、前进,会做人、能做事,我们的人生格局和事业才会不断提升。
郑玉玲:全国名中医,第一临床医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祝贺同学们成为河南中医药大学的研究生!你们生逢伟大的时代,就应当扛起传承创新发展的使命,唯有不懈奋斗才能不辜负时代重托。
作为中医药院校的研究生,你们要懂得“大医精诚”的情怀与坚守,每一个对你们来说平凡的日子,都可能给患者带去莫大的希望与温暖。你们要明白,为了这份希望与温暖,你需要的是几千个日夜的勤学强记,是数个春秋的经验累积,你要牺牲的可能是本应与家人共度的甜蜜时光。
同学们,请不要抱怨读书苦,那是你去看世界的路。世界上没有一条通向成功的道路由鲜花铺就,成功的味道也一定带着奋斗时汗水的苦涩,你们的每一份收获都需要现在的每一份付出来铺就。希望同学们能真正利用好、把握好研究生阶段的时光,为自己的人生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赵文霞:全国名中医,第一临床医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各位新入校的研究生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们处于一个中医药发展的大好时代,作为中医药院校的研究生,你们使命在前,责任在肩。你们要立志做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者,瞄准学术前沿,把握关键领域,不断探索学习,敢于追疑问难,勤于思辨钻研,善于凝练总结,攻克学术难关。
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三年研究生的时光,不虚度、不迷茫,做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中医药人,不断挖掘中医药宝库精华,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崔应麟:全国名中医,第二临床医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研究生是求学生涯的新起点,也是人生旅程的新开端。如今,我国中医药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你们面对的是广阔无比的全新人生舞台。作为新时代的中医药人,希望你们能够在未来的学习中,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钻研传承中医经典,垒实专业基础,同时要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学理念和科学的研究手段,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蕴含的精华。
青年一代是实现强国梦的主力军,相信同学们能够不负韶华、求真唯实,自觉扛起中医药文化在继承与发扬中历久弥新的时代使命,为推动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陈随清: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生,是令许多同龄人羡慕的称谓和人生经历。希望各位研究生同学抓住机遇,刻苦学习,书写美丽的人生华章。在人生的旅途上,遇到困难和挫折是正常的,所以需要你们不断培养坚强的意志、健康的心态,努力成长为一个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成为有责任和担当的河中医人,老师陪你们同行!
王振亮:中医学院(仲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生犹如登山,沉溺过往,会迷失于曾经的阡陌崎岖;仰望前行,不但能看到巍峨秀美的山峰,更能体会登顶后一览众山小的豪迈。作为国民之一分子,我们有家庭、家族和社会的责任;作为中医药大学的研究生,我们承载着民族文化复兴的使命,肩负着振兴中医药事业的重任;作为科研人员,我们应该有自主的思想,独立的人格,以积极的心态,好奇的心境,饱满的热情,求索的精神,遨游于知识的海洋,在揭示真理的同时,去感受妙趣横生的人生历程。中医药这十年
【中医药这十年】中医药昂首阔步迈向世界
中医药以现代化、标准化之姿不断被世界认可,中医药国际合作日益密切,中医药成果惠及全球——
“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成绩单有多亮眼?
数据显示,中医药已传播至196个国家和地区,建成30个较高质量的中医药海外中心和56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中医药内容纳入16个自由贸易协定,建设17个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中药类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累计达到281.9亿美元。
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有多深入人心?
“一株小草,改变世界”,青蒿素是中医药送给世界的礼物,也是中医药为人类健康作出的贡献;“中医针灸”“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
“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是一代代中医人的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越来越获得国际认可,中医药国际合作日益密切,中医药成果惠及全球人民,中医药技术和文化在海外各地落地生根。
十年间,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行稳致远。
中医药“墙内开花墙外也香”
“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注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药走向世界念兹在兹。
从2013年会见时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时指出促进“中医药在海外发展”,到2014年与时任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共同见证北京中医药大学和西悉尼大学签署在澳建立中医中心的合作协议,再到2017年访问世界卫生组织时出席赠送中医针灸铜人雕塑仪式……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外交足迹,中医药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人文交流、促进东西方文明互鉴的重要内容。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绘制的战略蓝图,近年来中医药发展迎来历史性机遇,昂首阔步迈向世界。
2016年12月6日,我国首次就中医药发展发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以中、英、法、俄、德、西、日、阿等语种发表,向世界宣告了中国坚定发展中医药的信心和决心。
2017年,中国政府和世卫组织签署了《关于“一带一路”卫生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传统医学是重点合作领域。本次签署谅解备忘录为中医药高水平走向世界、融入主流医学夯实基础。
2018年12月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世界卫生组织签署《关于传统医学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内容涵盖标准规范、临床指南、数据整合、资源利用、能力建设等。
2021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旨在推动行业参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民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如今,中医药已传播至196个国家和地区,不仅墙内开花,墙外也香。
在刚刚结束的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第五届“一带一路”中医药发展论坛开幕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表示,中医药是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我们愿密切与各国的交流合作,切实做好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工作,更好发挥中医药在防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作用,携手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以现代化、标准化之姿前行
一中医、一脉枕、一根针、望闻问切、拔罐针灸,这是人们对中医药的传统印象。如今,古老的中医药已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不仅望闻问切上了云端,丸散膏丹也实现智能制造。
太极拳AI体验区、二十四节气查询体验区、针灸铜人经络查询体验区、独特诊疗体系查询体验区、中医药在世界各地查询体验区,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中医药文化展示空间的五个体验区让观众们记忆犹新。
VR八段锦、六字诀等虚拟情景体验,数字化“中医CT”80秒完成人体十二经络探查……在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充满科技感、现代感的中医药吸引众多目光。
曾经,中医药走向世界面临着难以逾越的标准壁垒。作为最能体现中国文化的代表性元素,中医药只有成为国际“通用语言”,才能更好地走向世界。
十年里,中医药主动出击,迎接挑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掌握国际话语权,成果斐然。
2014年2月3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信息:由中国专家担任项目提案人制定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国际标准正式出版,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首个发布的中医药国际标准。
2015年6月,ISO/TC249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医药”(TCM,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名称通过现场12个成员国的投票,被正式写入会议决议。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中医药”作为ISO/TC249永久性名称。
2019年5月25日,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首次纳入起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章节,这是中国政府与中医专家历经十余年持续努力所取得的宝贵成果。ICD-11的正式发布有助于中国建立与国际标准相衔接并体现中国中医药卫生服务信息的统计网络,从统计分析的角度彰显中国中医药服务在人类健康服务中的能力和地位。
面对文化差异和标准壁垒,中医药主动拥抱世界、迎接国际化挑战,参与国际标准制订,逐步掌握主动权。截至目前,我国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共制定了64项中医药国际标准,中医药正快步融入国际医药体系,在全球卫生治理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中医药成果惠及世界人民
“一株小草,改变世界。”屠呦呦发明的青蒿素拯救了全球数百万人的性命;里约奥运会上,泳坛名将菲尔普斯身上的火罐烙印让世界了解到神奇的“中国印”。
可以说,世界范围的“中医热”已然形成,中医药成果正广泛惠及世界人民。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113个世卫组织成员国认可针灸等中医药诊疗方式,其中29个成员国为中医药的规范使用制定了有关法律法规,还有20个成员国将针灸等中医药诊疗纳入本国医疗保障体系。全球中医医疗机构达8万多家,海外各类中医药从业人员约有30万。同时,中药已在俄罗斯、古巴、越南、新加坡、阿联酋和菲律宾等国以药品形式注册。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点暴发以来,国际社会日益关注中医药抗疫成效,中医药在海外市场升温。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神奇功效更加可观可感。
实践证明,中西医结合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利器。中医药筛选出临床证实有效的“三药三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多语种版本新冠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国外文局翻译院、中国对外书刊出版发行中心(国际传播发展中心)、外文出版社联合对外发布“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抗疫相关术语英译参考”,旨在有效体现中医药在我国抗击疫情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3月,在国家援柬抗疫中医专家组的努力下,中医门诊成为柬埔寨考斯玛中柬友谊医院首个成功开始运行的部门,医疗队员们让很多柬埔寨当地患者感受到了拔火罐、艾灸、耳穴压丸、中药膏摩等中医适宜技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方已向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介绍中医药诊疗方案,向10多个有需求的国家和地区提供中医药产品,选派中医专家赴29个国家和地区帮助指导抗疫,为全球抗疫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今年2月28日至3月2日,世界卫生组织召开专家会议。专家评估指出,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安全、有效,建议各成员国进行借鉴和推广。中医药正在获得越来越多国际认可,我国的中医药服务越来越受到海外的欢迎。
以此次抗击疫情为契机,中国与其他国家携手打造“健康丝绸之路”,加强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中医药必将发挥更大作用,助推民心相通。
2023年河南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中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别提醒:除上述条件外,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
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及八年制转段生,详见相关招收章程及目录。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至3项。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部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转段生及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或转段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请注意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和转段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一)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备份准考证电子版(可采取优盘、电子邮箱、网盘等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对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复试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政审表》原件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和转段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反映。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三、学费
根据最新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公共管理除外)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
十四、其他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