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4
一、报考说明
▎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3000余名(不含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报名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和考试科目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确认方式和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奖助体系及学费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我校不指定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特别提醒: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院校最新招生政 策有不符之处,以院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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