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招标》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食用禽蛋、蔬菜)谈判采购公告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食用禽蛋、蔬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L-TYLGFGZB2022-414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食堂饮食物资采购(食用禽蛋、蔬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第一包2025000元;第二包2025000元;第三包2025000元;第四包2025000元;第五包2050000元;第六包2050000元
5、最高限价:第一包2025000元;第二包2025000元;第三包2025000元;第四包2025000元;第五包2050000元;第六包2050000元
6、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共6包,供应商可参加一包或多包的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参数需求 备注
第一包 蔬菜 1 批 用于迎西、虎峪、柏林和明向校区各食堂的原材料供应。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二包 蔬菜 1 批
第三包 蔬菜 1 批
第四包 蔬菜 1 批
第五包 食用禽蛋 1 批
第六包 食用禽蛋 1 批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虎峪校区、柏林校区和明向校区
款项支付 1.实行月结方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每批所供食材质量均能达到相关质量标准,且服务期间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在每月末,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综合执行单价乘以当月实际供货量计算的实际结算费用开具增 值税发 票,采购人在收到发 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上月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存在违约行为,采购人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当月剩余费用。
2.综合执行单价计算办法
综合执行单价=(本地批发市场1调研单价×35%+本地批发市场2调研单价×35%+供应商报价×30%)×成交折扣
履约保证金 2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认真履约且无任何违约,供货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相关政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7、第一包至第六包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按照采购人每次订单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订单内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装卸、摆放,达到技术验收质量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人小额采购竞价平台近三年内无违规处罚行为记录;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须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参与禽蛋类磋商的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0.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启时间 拟参与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8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及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或将所有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通过发送电子文档或邮寄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至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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