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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
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始建于1950年,是国家最早设立的四所外语专业高等院校之一。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为“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庆市高水平新文科建设高校”和“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
我校2023年招收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拟招收人数为29人,每位导师拟招生数为0-2人。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和生源状况,确定具体招生人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23年采用“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两种方式分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先组织“申请-考核”批次考试录取,工作完成后,再组织“普通招考”批次考试录取。
“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是指经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获得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招生方式。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人数占比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总人数的30%。
“普通招考”是指由我校统一组织,设置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开展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读期间可与原单位保持人事关系,但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凭所在高校研究生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并须在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注: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最晚须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2)具有相当于副教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已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成绩合格;(4)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论文3篇及以上。
(四)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除导师明确规定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的导师同意。跨专业报考考生需要提供大学英语六级、雅思或托福成绩。
(六)报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具有高级别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或科研奖励。
五、报名办法
(一)报考须知
1. 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报考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1)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
(2)所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者不真实。
2. 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是否转入我校由考生自行确定),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
(2)定向。考生被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博士在读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 同等学力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向研招办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该报名信息无效: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单(加盖授课单位研究生教务部门红章)。
(5)近5年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2023年2月15日。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3月13日。
注:考生报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被拟录取,将自动获得“普通招考”报名资格,无须再次进行“普通招考”报名。
(三)报名流程
1. 个人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日期内登录教育部统一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实名注册、登陆,点击“博士招生网上报名”。
(2)进入“全国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并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
(3)在报名期限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提交报名电子材料
“申请-考核”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2月27日。
“普通招考”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3月21日。
注:考生所提交材料包括两个部分,所有报名考生均须提交两部分材料。考生报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被拟录取,自动获得“普通招考”报名资格后,无须再次提交报名材料。
第一部分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后,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本人自述”并在规定处签名。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签字盖章;应届毕业硕士生由所在高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报考非定向的非应届毕业考生可不填写单位意见)。
(2)《专家推荐书》(请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表格。两份推荐书需有推荐人亲笔签名。推荐书内容可以打印)。
(3)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研究生教务部门鲜章)。
(4)所报考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书(无固定格式要求,应包含选题依据、学术价值、研究方向、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研究计划书可用中文或专业语言撰写,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 4000 字或词)。
(5)已发表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或获奖证书、项目通知等)。
(6)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的参会证明或论文宣读证明、会议议程等。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
(8)外语专业等级考试证书或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第二部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和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应届生:研究生证/学生证复印件(或由就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和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注: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体格检查表(按要求在“二甲”以上医院完成常规体检,或六个月以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请使用医院提供的常规体检表格)。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报名材料须严格按上述顺序逐一核对整理,并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别保存为PDF文件,以“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第X部分”命名(如赵xx-张三-第一部分、赵xx-张三-第二部分),按提交材料时间要求发送邮件至yzb@sisu.edu.cn,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再受理。
3. 提交报名纸质材料
考生还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套。在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校外考生请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和现场提交)邮寄,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研招办,邮编:400031,电话:023-65385296);校内考生可自行交至研招办(立德楼B413)。全部报名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书和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否则不能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4. 缴纳报名费
报名费收取标准为250元/生。“申请-考核”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综合考核前,“普通招考”考生在参加初试前,登录我校官网收费系统缴纳,缴费时间和通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六、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申请-考核考生)
我校“申请-考核”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分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一)资格审查阶段
各招生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行评价。材料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材料审核评价成绩(百分制)构成:研究计划书40%;近5年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论著或主持的科研项目及获得的学术奖励40%;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10%;学术素养和科研潜质10%。
(二)综合考核阶段
综合考核暂定为2023年3月中下旬,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1. 现场确认
(1)查验考生身份证原件,研究生证/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通过资格查验者核发准考证。
(2)不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其综合考试资格。
2. 综合考核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招生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开展综合考核工作。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语言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如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及学术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按百分制评分。
七、初试及复试(普通招考考生)
我校“普通招考”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初试后,直接参加复试。
考试暂定为2023年4月上中旬,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一)初试阶段
1. 现场确认
(1)查验考生身份证原件,研究生证/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通过资格查验者核发准考证。
(2)申请科研项目加分的考生另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项目加分申报表》(网报时在招生单位附件中下载)及支撑材料。
(3)不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其综合考试资格。
2. 初试
初试为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专业课,每一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一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按百分制评分。
(二)复试阶段
复试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复试按百分制评分。
(三)科研成果加分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著作、获奖以及参加学术会议等。科研成果加分实行申报审核制,申报考生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申报表》(网报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中下载),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以《申报表》为封面单独装订成册,在现场确认时直接交研招办。学校根据考生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加分。多个成果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各类科研成果均只计算排名第一的承担者,成果认定按我校科研处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八、拟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申请-考核考生
1. 结合当年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成绩高低依序录取。
2.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拟录取成绩=资格审查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二)普通招考考生
1. 结合当年学科招生计划,按成绩高低依序录取。
2. 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第二外语)不设成绩合格线,但需按比例计入总分。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拟录取成绩=初试专业课(1)×30%+初试专业课(2)×30% +外国语(第二外语)×10%+复试成绩×30%+科研项目加分。
(三)考生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不作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予录取。
(四)录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报送研招办。
2. 研招办汇总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
3. 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为正式录取。
(五)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我校,否则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试卷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对未入学者不保留入学资格。
(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当事人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07号)文件执行,文学门类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
我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还设有省级-校级-学院三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以及助教岗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业表现突出者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具体奖助办法和标准,可登录我校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十、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公示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获取后续信息。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sisu.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3-65385296
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3-65385224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31
联 系 人: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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