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及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北京语言大学实际,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广大 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 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科学性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 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制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加强统筹协调,重大问题要实行集体决策,对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变化和要求,要提前充分告知考生。

三、综合考核方式

考生范围北京语言大学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了材料审核结果,考生可点击链接( http://yjsy.blcu.edu.cn/art/2023/3/31/art_13224_1 169172.html)查看本人是否进入综合考核及外国语是否免考。考生需要对公示结果进行再次确认;学校在录取阶段将对考生材料进行再次核对,如有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不报者将视情况对相关考生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外国语审核结果为“不免考”的考生须参加外国语笔试, 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笔试及面试。所有考试均采用现场考试方式。

● 综合笔试

■ 时间安排 4 月 15 日上午 08:30-11:30 专业课笔试; 4 月 15 日下午 14:30-16:30 外国语笔试 ;4 月 16 日上午 08:30-11:30 学术写作(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参加);同等学历加试笔试(仅 同等学历考生参加)

笔试内容 外语能力不符合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外国语笔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历考生须加试两门专 业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须加试一门“学术写作”考试。

■ 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方式,每科总分为 100 分,外国语笔试时长为 120 分钟,专业课笔试时长为 180 分钟。笔试入校要求及流程另文通知。

■ 综合面试

● 面试时间 4 月 15 日 – 4 月 17 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面试入校要求 面试均采取现场考试方式。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入校后自行前往候考点候考。超出规定时间 15 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招生导师、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均须集中到校参加面试,所有人员均须遵守学校入校规定,所有人员均应保持社交距离,不得喧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

● 面试工作人员组成 成立由招生导师在内的 5 名及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每组除考官外,设考务秘书 1 名,由考务秘书安排考生进出考场并做好考试记录。

● 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并给出录取意见,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满分 100 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 60 分)予以淘汰。

四、录取工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1. 各科笔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且招生导师和面试专家组必须同意拟录取。

2. 各学科专业录取名额以 2023 年招生简章公布数字为准,相关专业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上交学校,由学校统一调整。

(二)关于成绩量化的规定

1. 报考同一导师(方向)考生: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 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2. 外国语笔试、同等学历加试成绩只作为资格要求,不计入总成绩。

(三)拟录取程序

各学科专业和招生导师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特别是对科研能力和已获学术成果的评价,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或招生意愿,并对拟录取结果负责。拟录取名单经由学校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并接受教育部的全国录取工作检查。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须加试一门“学术写作”考试,考察考生学术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该门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评分。在外国语笔试成绩不低于 50 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不低于 60 分,同时导师和面试专家组必须同意拟录取的基础上,每位导师申请一位骨干计划考生作为候选人,一般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选择。所有导师提名的骨干计划考生按照“学术写作”考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考风考纪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以及北京语言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相关考试或免考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监督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将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在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研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同时北京教育考试院也将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请考生按照相关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考试录取的有关情况。

七、信息公布

北京语言大学各项招生考试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 , 考生可登陆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blcu.edu.cn/查询。

八、其他

1.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

2.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试。

3. 入学后 3 个月内,北京语言大学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来源】综合整理自北京语言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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