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包括)




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包括

贾康:谢谢主持人。参会的各位专家,线上参会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刚才许磊副院长在我们这个会议的主题方面做了一个很好的勾画,我这次的发言是想侧重两大现实问题,谈一下自己作为研究者的基本看法。

第一个重大现实问题,是要谈一下不久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新的文件发出之后,我们怎么样把握文件指导思路里的精神实质。在这个文件发出之后,我注意到在舆论场上可以说众说纷纭,实际上是存在不少争议的,而且有一些观点在理解上明显有误。有些认识的切入点,是担心当下以“统一”之名而走计划经济的老路,我观察这样的一个担心它实际上和现实中的一些问题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现实中间的问题,可以说印证了这种担心的必要性,但是我们作为研究者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必要加以认识上的澄清。

作为一个做了几十年研究工作的经济学研究者,我愿意在此强调,所谓“统一市场”这个表述,在过去中央权威性的改革文件中,是早已有之的,它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如果我们中肯地、力求有基础理论对应性来支撑而又密切结合现实问题地来看这个概念(中央把它进一步扩展到“统一大市场”的概念,和原来的概念一脉相承)的情况之下,我觉得把握精神实质,至少要特别强调如下五个方面。

1、我们现在贯彻中央文件所要建设的、而且要加快建设的这个全国统一大市场,它和早已经明确的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石就是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之下怎么样对所有合法的产权形成一视同仁的保护,是于逻辑上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必须在这种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中间,形成对所有合法产权的一视同仁的保护,这才叫统一市场。而且这个“统一大市场”表述所针对的现实性的问题是什么?就是我们实际上不断地在观察到,我们的一些企业、一些社会成员,他们的产权实际上受到了侵犯,没有很好地在具体的一些案例里真正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所要求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方针。我们现在就是要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这方面要真正面对着问题去解决问题,所以,这是第一条,这是统一大市场里不可缺少的全面依法治国、追求长治久安的基石。

2、我认为同样是在构建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要形成对所有的生产要素实现无壁垒流动或至少是充分的低标准准入的这样的一种统一的大市场。这个统一大市场中的要素流动,在此之前中央已经有专门的文件加以强调,这是经济学基本原理上所说明的,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话,就必须有要素的充分流动。我们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供给侧各个要素怎么样发挥潜力作用方面,内涵的一个逻辑就是市场的建设,要使供给侧要素的组合能够充分发挥潜力、形成活力的话,一定要攻坚克难,使要素尽可能无壁垒流动。当然在现实生活经济运行过程中,因为并不是完全竞争,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是不可避免的,某一些准入是有必要的,而准入必须要依法由政府管理部门利用公权来实施。比如我们要做环境保护,环保要求的技术标准、技术经济政策标准化,就形成了一些准入的门槛,这当然是有必要的,但不能借此一味地提高门槛。我们这些年在努力地来降低准入和努力地消除壁垒,就是这个建设统一大市场的一个基本趋向,而且它所内含的是什么呢?是一定要消除不当垄断,首先是要消除旧体制下存在着明显弊端的行政垄断。这样来消除行政垄断,消除不当垄断,消除条块分割,才称得上是统一大市场。这样的一个建设,要求在当下改革的深水区推进,显然是有明显的针对性的,是要求在我们新供给经济学研究中特别强调的有效制度供给这方面攻坚克难,形成有效制度供给,降低交易费用,使要素充分流动,使基础原理层面所说明的真正的解放生产力,在实现要素充分流动这个前提之下达到供给侧要素的优化组合。

3、中央这个文件内含的精神实质,一定是在构建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要继续形成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以高水平全面开放来对接的、大的统一市场或者统一大市场。国内市场跟国际市场在双循环概念之下要继续打通。当然我们现在要审时度势更加强调新发展格局里,要在应对不确定性的考虑之下,掌握主动权的考虑之下,更好地以内循环为主体,但绝对不意味着放松我们进一步扩大开放方面发挥潜力的努力。内外循环是相互促进的,相得益彰的,而我们现在进一步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话,我们应坚持的面对国际上商业文明的基本原则,就是以“竞争中性”正面对接。领导人、管理部门已经接受了竞争中性概念之下所内含的、我们必须去对接的全球几百年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间形成的商业文明准则,而且我认为竞争中性它合乎逻辑地要在中国的场景中间,解决一个实际上有争议的“所有制中性”的问题,因为如果没有所有制中性谈不上真正的竞争中性,我们所有不同经济性质的所谓国有、民营、各种类型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他们应该说是要在混合经济、混合所有制这个取向之下共存、共融、共赢,应该是对接到未来并不是属于所谓“进退之争”而是形成共赢这个现代化远景的不断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间,企业应该面对的是所谓“负面清单”,而实施公权的政府却应该面对“正面清单”,这是从上海自贸区开始一轮一轮、多轮推动中国本土自贸区复制发展中已明确的基本的准则。这样一个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是对接着全球商业文明积极的规则成果的,是我们要义无反顾拥抱全球化、以开放促改革来进一步落实到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之中的。有这样一个规范性的统一大市场,就是面对全球来支持中国的和平崛起,国内外循环打通的这个市场,必须是与全世界统一其商业文明规范的大市场。

4、我们要紧密围绕着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特别注意怎么样作出不断的努力,去形成以全面配套改革,改造城乡分治制度安排,来弥合传统的二元经济,实现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统一大市场。我们中国在当代实际生活中间,在全球将近二百个左右的经济体里,城乡关系上的特殊性,是整个世界不超过四个经济体而中国在其内的、实行城乡分治户口制度的经济体。这个事情,一定要得到中国推进现代化过程中制度安排方面的改造,要按照现代经济体内在的要求,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这样一个过程,来消除中国城乡分治的这个格局。那么也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认识和面对中国的国情,承认它的制约,还要合理地改造中国的国情,特别是改造这种城乡分治传统体制下相因成习的局面,一定要缓解这方面的制约,这才能谈得上真正通向现代化的伟大民族复兴。中国在发展的几十年过程中,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5%左右,但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还只有45%左右,换句话说,14亿中国人里大多数还没有取得市民身份,已经进城的差不多3亿人里,绝大多数这些原来在农村区域生产生活场景之下转移到城市的这些人,这些被称为“农民工”和他们的家属的社会成员,头上的“农民工”称呼,是带有荒唐意味的:他们已经在城市区域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历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三十年,他们已经和农村、农业概念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因为户籍迟迟不能在城市拿到,所以他们被称为农民工。这样一来,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方面,他们就是被入另册的,就是不能均等。如果让所有的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升级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话,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而且未来几十年中,我国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流动的大趋势,是差不多要有4亿人从农村逐步地转入城市,成为市民,应该让他们尽量便捷地取得市民的身份,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视同仁的待遇。这是建设我们的统一大市场里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也是一个硬骨头。我们现在可以感受到,在最典型的一线城市,还没有任何可能性放松户籍管理。因为稍微有点放松口风的话,马上会引起外面潮水一般的社会成员要涌入这个区域,当地地方政府是完全招架不住的。这一方面表现我们发展的不足,真实城镇化水平还不足以给出这种有效供给,另外一方面又表明我们还有相当可观的发展空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伴之以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和民主化、法治化,我们一定要把城乡一体化的这样一个中国未来的统一市场发展起来,要实现真正能够和现代文明在城乡管理概念上直接对接的新局面。真正改造中国传统的城乡分治格局,这是不可回避的重要任务,也是建设统一市场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5、我们需要统一规范地实现有序竞争的,一定应强调是市场环境——这个统一,就统一在市场环境中的规则,它的内在逻辑,它对所有市场成员、社会成员依法的一视同仁,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一律性质,而不是简单地把这个统一市场理解为就是参照、停留或者局限于所谓质量标准或标准化。比如质量标准,最典型的就是度量衡。我们如果追溯一下,中国自秦始皇的时代,就有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现在说的统一,当然包括要在这方面进一步做好标准化的工作,但真正的统一市场命题的深刻之处,绝对不停留于这个层次,它一定是在打造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机制方面,要有明显的进步,而这种进步,绝对不是以一统天下、统一指挥方式去管理企业的含义,如果按这个含义来认识和掌握,完全是南辕北辙。我认为,因为有一些理解是望文生义,现实生活中又不断看到一些旧体制的弊病在起作用,所以,社会上很多市场人士,确实担心以统一市场建设为名来搞对企业的统一指挥。在某些方面,我们去年也领教了在中央财办的领导同志所批评的“合成谬误”、“分解谬误”里,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以粗暴地干涉,可以在听起来冠冕堂皇的“双碳”目标要求名义下,直接拉闸限电,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解决的负面的问题。现在中央强调的统一大市场建设,战略意图就是要让企业充分地在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放开手脚,形成长期行为,让企业在负面清单下“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去试错创新,从而让生产力得到解放。这个第五点,也是对于我前面四点的认识可以称为小结式的重点归纳表述。

第二方面的重大现实问题,我简要谈一下一季度以3月间突出表现的长三角、珠三角两个中国增长极区域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这个形势之下,我们应该怎么样沉着冷静,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和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应对三重压力的指导精神。要应对李克强总理在新近会议上强调的“超预期”。领导所强调的“警惕超预期”,自然跟着我们还得应对好这种超预期局面,这方面,应该积极探讨怎么样有建设性的对策。而现在已经感觉到的社会方方面面发出的一些声音,其中确实有建设性的、值得我们看重的一些亮点。

比如说我认为,现在很多的学者所强调的针对这一轮的疫情冲击,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长三角上海现在的压力,大家有目共睹;而珠三角这边,深圳好不容易扛过它的压力期以后,现在广州不得已也带有未雨绸缪的性质,实际上已经采取了带有一定提前量的特别的控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要意识到,中国一开始运用自己的综合判断所实施的抗疫的动态清零路线,有它的路径依赖,现在在“路径依赖”这方面进一步明显化之后,显然我们还得要有一个主心骨,不可能简单照抄他国的作业,而必须继续在动态清零这样一个路径之上去抗疫,但需要有一个在宏观大环境中对于现在面临的特别冲击的一种适应与对应。学者们提出要加码宏观的财政、金融政策的扩张力度,是非常正确的一个方向,确实需要出台针对性的方案。而且我认为,在一季度数据出来以后,要做一个非常必要的判断:是不是可以援引1998年也是在两会上已经确定年度基本的引导性经济目标之后,针对一季度数据出来以后的综合判断实施预算调整方案的先例,使原来安排的扩张力度再上一层楼。我觉得今年面对相当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在这方面做紧密的跟踪,有必要的情况下,应该不排除实施预算调整方案来应对一季度特别是3月间表现的两个增长极区域疫情冲击之下相当可观的负面影响。冲抵这样的负面影响,我们的政策工具箱里是有对应的可用工具的。这个方面需要做更广泛的更深入的探讨。思路上我认为,还是要鼓励大家把意见发表出来,要在这方面援引我们过去的经验,也要比照国际上的一些经验,要有这方面一定的决心和魄力。

紧接着,我想针对上海的案例谈一点儿自己的观察。我们不能全盘否定上海过去在抗疫方面的成绩,当下这个突出的乱象,又确实超乎一般人的预料。我们在肯定可以肯定之处的同时,必须正视现在突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说上海方面供给能力的潜力,包括其他的行政区域支持上海的这方面的潜力,因为有条块分割、形式主义、极端主义、本位主义等等这样一些弊端,形成了种种不合理的管控措施,没有能够合乎逻辑地调动出来成为应急的有效供给,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造成了前面若干天内我们可知的很多脱节、浪费,一些次生灾害、甚至人道主义灾难的案例,局部的乱象和民众的抱怨。针对着这种现实的问题,是不是可以积极考虑:可能形成了交叉感染的大量人员密集的这种核酸检查,能不能尽量避免?一方面你在实行非常严格的隔离,另外一方面又会有上千人、甚至上万人不得已挤在一个狭小空间内紧急接受这个核酸检查,这里面产生的交叉感染问题不可小觑。还有,“以死亡为代价的”急诊之前做核酸这样一个已经被若干案例证明完全不符合医疗救死扶伤基本大道理的办法:上海管理部门已经强调不能以做核酸为前置环节来阻碍急诊,这一点一定要得到现实中的贯彻。再如,强制幼儿离开母亲的集中隔离办法,是违背基本常识的,如果父母不在身边幼儿将是什么状态?这样违背常识的事情怎么可能在我们管理水平过去说是标杆的上海,却堂而皇之地成为一种部署?我是实在不能理解,需要得到纠偏。还有,有些地方为体现自己的从严管理,实行邮政快递全域的停业停运,我们不能这样形式主义地表现自己火线立功。再有,对于边缘化的老年人、独居者、残障人士,必须由政府运用我们公共权力可调用的资源,对他们实行特别关照的办法。

这些事情,都应该鼓励大家积极反映出来再加以尽可能合理的解决。现实生活中,已经有人特别强调了这种抗疫,存在着一个学者们已经高度重视的所谓“电车难题”的悖论。两害相权取其轻,在电车难题面前,确实还很难得到大家的共识:是到底让那5个人丧失生命,还是让另外一个人丧失生命?看起来5个人和1个人,一多一少,但是法理上、伦理上、道德上、各种各样的考虑上,你怎么能决定哪一个人就该牺牲呢?各种各样角度的说法,都有道理。但是这种学者的讨论回到现实生活中,所谓“电车难题”在政府的选择面前,还是必须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说形势变化之后,我们现在上海已经观察到的由于新冠引起的死亡至今还是为零,而由于次生灾害引起的死亡,按照网上排列已经是双位数(有人说接近100,这有待核实),但是我们得认真地重视这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政府公权在手必须做出的权衡。这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不容易形成完全一致意见,这就需要我们决策层,在复杂问题面前抓到一个最核心的问题:怎么考虑使中国的经济社会全面衡量之下,我们尽量在继续贯彻有路径依赖的动态清零方针的同时,又减少这方面形成的社会代价。

我们紧跟着应该强调,抗疫优化方面应该以政企合作的发展,来特别地支持当下迫切需要的多品种、人性化的物资供给体制。比如在上海,京东最新的具体表现,是以所谓自杀式的供货安排,一次安排14天批次的供货车辆:因为第一天的车辆到达之后马上相关的人员要被隔离14天,便继之以第二天到达的第二批次,一直到14批次上去,原来第一批次的人员才能驾车回去接上后面的供应。京东宁可以这种自杀式的方式,也要履行它的社会责任,政府就应该积极地给它尽可能减少摩擦系数,给它提供绿色通道,让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内在的在商言商轨道上形成供给能力的潜力结合在一起,充分地形成我们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社会上所有可以调动的力量,包括有运能、有管理经验、有信息技术支撑的这些市场主体的潜力,让他们在这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从而在特定时期更好地来提高我们的抗疫水平和物资供给水平。在整个抗疫路径依赖运行过程中,也应该有适当弹性地放松一刀切式控制这方面的创新。这也是一个需要我们特别重视的、在实际生活中力求高水平解决的重大命题。

我这些看法还是不成熟的一些考虑,借此机会汇报出来,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是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后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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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学问的甘苦,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但关于做学问的“指导思想”,我愿意在此一披襟怀:写出一些论文或著作并不是目的,这是探索之途上的一小步,是争取为人类的思想认识之海中加一滴水。我深信,一切人生的虚荣浮华都是过眼烟云,而真正的学术和真知灼见,才能垂诸久远。

—— 贾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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