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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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学校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设朝晖、屏峰、莫干山等校区,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机械、电子信息等2种专业学位博士授予权,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浙江省一流学科18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等8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双聘两院院士4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现有博士生招生导师397人。
02.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工程科技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03.招生规模
我校202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涵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
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不含专项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等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我校设立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等(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独立设置,专项专用,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04.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其中直接攻博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各专业具体招生方式请关注学校研招官方网站、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直接攻博: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
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议、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05.具体流程
(一)普通招考
1.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具备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②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③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2名)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等条件的人员。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⑤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合格分数线。
(6) 符合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5日(暂定)。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1月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评议。
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考核时间为2023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受疫情防控需要,考核或改为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5.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时间为2023年3-4月上旬(暂定),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拟接收导师对考生的学术道德、学术兴趣、学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接收意见,该意见应作为是否入围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6.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暂定)。“申请-考核”制招生要重点对申请者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综合考核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学院合理确定各项考核比例权重,制定科学的录取细则。
(1) 学院按一级学科(不具备条件的按二级学科)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并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
(2) 考核专家组可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考核方式,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志趣、学术能力和英语能力等,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3) 综合考核成绩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 每生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他工作基本规范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执行。综合考核各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学校研招网站以及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二)硕博连读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学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
7.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三)直接攻博
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按《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的通知》执行。
0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教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07.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08.录取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以及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暂定2023年6月底。
09.学费及奖助学金
1.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纳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一定比例);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博士研究生15000元/生/年,高年级博士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可获得18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 15000元/年;导师助研津贴,根据学位点门类与所处培养阶段,可获600-1500元不等/生/月;学校学科助研岗位津贴,1000元/月。
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参评。
10.其他
1.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2.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综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报考类别,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更改。
4.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5.我校研究生院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买参考书业务,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6. 博士生导师介绍:可以通过学校研招网-导师风采(http://www.yz.zjut.edu.cn/5552/list.htm)查看。
7.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
8.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9.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zjut.edu.cn),所有招生信息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11.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北208室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337
网址:http://www.yz.zjut.edu.cn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区号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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