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考研计划,医学考研计划表
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2023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医学部临床医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经医学部临床医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023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同时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二)经学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预调剂考生(预调剂信息以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预调剂意向征集系统为依据,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录取,最终调剂以接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复试通知为准)。
(三)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参加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注: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分专业招生计划、院内调剂办法及拟复试名单将于学院官网发布。请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的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dxdyyy.com/)通知,报考第二临床医学院的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zush.com.cn/)通知,避免错过复试各环节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责任自负。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医学部临床医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2023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由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复试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二)复试面试
复试面试包括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及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含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下载并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1)。
四、复试安排
复试拟定于2023年3月31日-4月5日进行,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以报考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一)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时间与要求:
(1)第一临床医学院
地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新门诊楼综合楼2楼B区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号)
(2)第二临床医学院
地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综合②号楼7楼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82号)
2.复试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须提供):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根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审查医学定向订单培养考生资格。医学定向订单生,必须提供省级卫生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一栏中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若不如实反映,一经核实,取消复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3)“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定向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8)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10)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3.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附件3),复试考试费交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拟复试名单公布后即可缴费。
(二)复试笔试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
注:各位考生考试当天凭准考证入校。
(三)复试面试
学院分别将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官网公布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学院官网。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
(一)初试、复试权重及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35%
复试面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8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分考试类型(统考、单独考试)、专项计划类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培养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4.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6.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
(三)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4.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
5.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四)导师确定
拟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6月中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八)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分别在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lzdxdyyy.com/)、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https://www.lzush.com.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学院咨询与申诉渠道
第一临床医学院:
联系电话:0931-8625163
电子邮箱:ldyyyjszsb@126.com
联 系 人:郑老师 高老师 王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英福楼312室
第二临床医学院:
联系电话:0931-8942240
电子邮箱:ldeyyjsk@126.com
联 系 人:路老师、魏老师、赵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行政楼①215室
(二)医学部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5632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恪勤楼337室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七、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和兰州大学医学部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3: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二维码(支付宝、微信均可交费)
医学部
2023年3月22日
医学考研计划(医学考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