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因为有了视频课现在有很多名师的课程,如果没有视频课考生是上不到这些名师的课程的,若是没有视频课,考生们只能花很多钱去辅导班,而且辅导班的教师也是参差不起的,但是视频课可以是名师录好的视频课,学生购买这类课程相对于花很少的学费享受名师待遇,考研视频培训课相对来说要比线下面授课公平很多。 174.关于成都市考研机构排名,哪家比较强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学校占地面积3300亩,下设22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学校建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以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基地43个;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云南省创新团队、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20个;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青年学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7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是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中国面向周边国家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规模超过1亿元,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4人。2021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
(一)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
(三)泛亚商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
三、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上级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备注
硕士研究生(学术型)
8000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类型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硕士
12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教育硕士
7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100
金融
金融硕士
12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
农业硕士
8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
农业硕士
8000
泛亚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
12000
泛亚商学院
125300
会计
会计硕士
12000
教育学部
045101
教育管理
教育硕士
7000
教育学部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教育学部
045118
学前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教育学部
045119
特殊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教育学部
045400
应用心理
应用心理硕士
8000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教育硕士
7000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教育硕士
7000
传媒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硕士
12000
云南华文学院
国际汉语教育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8000
云南华文学院
国际汉语教育学院
055117
泰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云南华文学院
国际汉语教育学院
055121
越南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教育硕士
7000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
翻译硕士
12000
外国语学院
055105
日语笔译
翻译硕士
12000
美术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教育硕士
7000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艺术硕士
12000
美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艺术硕士
12000
历史与行政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教育硕士
7000
数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教育硕士
700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教育硕士
700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硕士
8000
化学化工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教育硕士
7000
地理学部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教育硕士
7000
地理学部
12540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硕士
8000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教育硕士
7000
生命科学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农业硕士
8000
生命科学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农业硕士
8000
生命科学学院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农业硕士
8000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农业硕士
8000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能源动力硕士
8000
信息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硕士
7000
信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硕士
8000
体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教育硕士
7000
体育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体育硕士
12000
体育学院
045202
运动训练
体育硕士
12000
体育学院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体育硕士
12000
民族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硕士
7000
音乐舞蹈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教育硕士
7000
音乐舞蹈学院
135101
音乐
艺术硕士
12000
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是专业学位
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类型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备注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法律硕士
12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100
金融
金融硕士
20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
农业硕士
8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
农业硕士
8000
泛亚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MBA)
26000
传媒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硕士
15000
历史与行政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MPA)
15000
地理学部
12540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硕士
12000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农业硕士
8000
教育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开头)
7000
2021年度执行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奖助学金政策。网址:
http://zsb.ynnu.edu.cn/info/1013/1204.htm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职高专、高校在职人员的报考。
(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
(五)我校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
(六)我校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推免生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八)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3.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
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三)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2)。
八、调剂复试
(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2021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我校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我校官网。
(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3)为准。
(四)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4)。我校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我校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校会通过官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zsb.ynnu.edu.cn)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
(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我校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
(三)我校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我校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二、其他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5)。
(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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