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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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死亡的消息,在社交媒体流传。

根据自媒体“法度Law”向准确信息源证实,于志刚死亡消息属实,系于昨天因脑出血死亡。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73年的于志刚是河南洛阳人,法学博士。

2001年起,于志刚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曾两次破格提拔:20027月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

2006年,于志刚被遴选为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彼时,他年仅33岁。

此后,于志刚仕途扶摇直上。20125月,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2015年5月,于志刚任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年,于志刚卸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后,当选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04年至2005年,于志刚赴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并于2005年开始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志刚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网络法学。

2010年,于志刚获“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根据彼时《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的相关报道,于志刚是该校建校以来,首名获此殊荣的“杰出青年”。

这位曾经的“杰出青年”,却在48岁那年落马。

20211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于志刚被“双开”。

“经查,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于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1年11月25日,沈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于志刚受贿一案。

根据检方的指控:2013年至2017年,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于志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目前,尚未有判决消息。

作为曾经的一名知名法学家、资深刑法学教授,于志刚最终堕落成可耻的贪污受贿腐败分子,成为了“知法犯法”的典型,令人痛恨的同时,也令人感到惋惜。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于志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曾表示,自己要“做好人”和“做好事”。

“作为一名青年法学学者,未来的道路很长,自己和自己的法学研究,一定要与国家、社会一起进步, 一定要坚守法律人应有的社会责任感、道义感。”于志刚曾说。

随着于志刚的落马,他当年“做好人,做好事”的话语,也仅仅变成了对外宣传时的漂亮话,充满讽刺意味。

如今,于志刚在法院对其受贿案件宣判之前因病死亡,对他个人而言,所有的是非功过,或许也就此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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