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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哲学家、现象学创始人埃德蒙德·胡塞尔去世后留下大量手稿,从1950年代起,胡塞尔档案馆开始牵头整理《胡塞尔全集》这一庞大的项目。 (人民视觉/图)
版权纠葛闹得满城风雨后,瑞士哲学家、汉学家耿宁(Iso Kern)仍在坚持写作手头的书稿。他早晨8点开始工作,三小时后,妻子会给他准备鸡蛋羹和果汁补充营养。他85岁了,生活像钟摆一样有稳定的秩序。
2022年12月12日,瑞士资讯网(swissinfo.ch)发布的文章《一位瑞士哲学家的著作遭中国得意门生侵权出版》在网上迅速传播,一时成为热门事件。今年7月,耿宁偶然发现,他作为德文编者整理的《胡塞尔全集》(Husserliana)中的3卷——《Zur Phänomenologie der Intersubjektivität》(中译为《共主观性的现象学》,下文以中译名简称)被侵权出版了。
被控侵权出版的是2018年由商务印书馆主编出版的《共主观性的现象学》。这套书收录在商务印书馆至今已出版17卷的《胡塞尔文集》中,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成果,主编是耿宁的学生、浙江大学教授倪梁康。
除了版权问题,耿宁还对署名问题提出异议,认为德文编者的贡献没有在署名中得到公正体现,并要求倪梁康公开道歉。12月13日,公众号“现象学”发布文章《倪梁康教授的几点回应》,分别就署名问题、耿宁对翻译的知情问题和版权问题进行了回应。
针对署名问题,倪梁康认为在这三卷书中,耿宁作为编者的外文名“Iso Kern”标明在版权页,而中文名“耿宁”则标明在编者导言的末页,编者导言“说明了他作为编者的工作以及他对胡塞尔相关思想的理解”。
此外,倪梁康提出耿宁对《胡塞尔文集》的翻译计划及其中《共主观性的现象学》三卷的翻译从一开始就知情。而针对版权问题,他认为胡塞尔的著作权已进入公有领域,但国内出版社仍需向外方出版社购买《胡塞尔全集》的编著版权。他称自己作为中译版《胡塞尔文集》的主编,不参与出版过程中的版权处置事宜。
2022年12月14日、15日下午,耿宁的太太丁士萍在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中称,耿宁对中文版的翻译出版不知情。她表示,倪梁康的确多次提到要翻译耿宁的书,但指的是耿宁本人的专著,从没说过要翻译《胡塞尔全集》中的这三卷。
丁士萍认为抛开是否知情不谈,耿宁都从未签署过合法授权的文件。此外,商务印书馆曾向耿宁致歉,同意赔偿非法使用其知识产权造成的损失,但她表示,耿宁还没有提供相关文件,“这个流程没有走完”。
据瑞士资讯网报道,此前施普林格出版社曾向耿宁律师表示,从未授权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胡塞尔文集》,这17卷皆为侵权作品。南方周末记者查询显示,目前商务印书馆的3卷《共主观性的现象学》已经下架,其余14卷中,尚有多卷在正常售卖。
截至南方周末记者发稿前,施普林格尚未就侵权事件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12月21日,施普林格·自然集团大中华区的传播事务负责人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德国总部的相关工作人员正在休假。商务印书馆拒绝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
12月21日下午三点,南方周末记者致电浙江大学哲学学院,一位自称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了,我这边很忙顾不得理你”。
12月22日,一位浙江大学哲学学院研究员、倪梁康的助手和学生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称,倪梁康身体发热不适,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委托他代为联系,“其实事情发生后,我们一直就想有个理性的回应,也希望有中肯的、深度的、理性的采访和报道”。截至发稿,倪梁康尚未就南方周末记者提供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中译本出版,耿宁“一直说不可能”
2022年7月,香港insight studio摄制组的制片人刘怡来到瑞士,拍摄《汉学家》系列纪录片,耿宁是其中一位主角。
在瑞士,耿宁和他的中国太太生活在图恩湖畔的克拉蒂根(Krattigen),那里风景优美,远离城市喧嚣,村里只有一间杂货铺,购物常常需要坐公交去镇上。
耿宁的家,是一间有上百年历史的村屋,他专心思考写作,每天用老式收音机听德语新闻。家里堆满了书,以及从中国收集的书画,“跟中国有关的东西充满了他的房屋,他非常热爱中国文化”,刘怡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
身为汉学家,耿宁40岁后才转向研究中国哲学。40岁以前,他主要研究西方哲学,最大的成就之一,是编辑整理了《胡塞尔全集》中的3卷《共主观性的现象学》。
发现这三套书在中国被侵权出版是一个偶然——因为耿宁会说中文,刘怡闲聊中无意间问起这三卷书的中文名该如何译,耿宁说这套书从来没有翻译成中文版,他也不知道中文该怎么说。“因为都是哲学的词,很难确认”,刘怡说。耿宁建议她咨询倪梁康,因为后者翻译过他的书。
晚上回到住处后,刘怡用搜索引擎查询这几个德文单词和倪梁康。没想到,她很快看见这三卷书的中文版《共主观性的现象学》已于2018年由商务出版社出版,封面上的署名主编,便是耿宁经常提到的倪梁康。
第二天一早,当刘怡将打印出来的中文版封面拿去给耿宁看,他瞬间呆住了。刘怡记得,耿宁当时呆坐在沙发上,半晌回不过神来,嘴里嘟囔了好几句德语,“后来一直说不可能,倪梁康不可能不告诉他”。
丁士萍的日历标记显示,那天是2022年7月10日。他们当天便和倪梁康取得联系,刘怡记得,电话接通后,耿宁甚至没有勇气直接问这件事,而是寒暄了好一阵。
后来刘怡接过电话,追问为何翻译出版耿宁的著作,却不告诉耿宁。倪梁康给出两点解释,一是出版社有些问题,二是胡塞尔的著作已进入了公共领域。
“我当时立刻就跟他说,这个不对的,胡塞尔的书从手稿变成现代德语,耿宁作为编辑是完全拥有著作权的,他说这个我们不讨论”,刘怡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当耿宁接过电话询问此事,倪梁康表示“这是个误会”,然后挂了电话。
耿宁和倪梁康有四十年交往的情谊。1980年代初,耿宁到南京大学学习,学德语出身的倪梁康担任过他的翻译。倪梁康曾在《学术自述》中这样介绍耿宁,“由于之前发表了专著《胡塞尔与康德》并编辑出版了胡塞尔全集的《交互主体性现象学》(后译《共主观性的现象学》)三卷,他在国际现象学界和乃至整个哲学界都已有很高的声望。”
倪梁康曾在文章中介绍:1985年秋,耿宁为其争取到一笔奖学金赴德国弗莱堡大学深造,“为了接我,耿宁特意从伯明尼赶到弗赖堡”;1990年代末,由耿宁和黑尔德(K. Held)推荐,倪梁康的博士论文以《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存在信仰》(Seinsglaube in der Phänomenologie E. Husserls, Dortrecht u.a.: Springer,1999)为题,发表在鲁汶胡塞尔文库主编的现象学丛书(Phaenomenologica)中。
倪梁康曾在博士论文后记中写道:“谨以此书献给耿宁。在此我要说,耿宁作为我的朋友,以及我现象学上的伙伴,我欠他一个非常特别的感谢。感谢他为我所做的一切,在这里我无法一一列举。”
201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耿宁的专著《人生第一等事——王阳明及其后学论“致良知”》,倪梁康是中文版译者。同年11月,该书的国际学术讨论会在贵州举行,包括耿宁、倪梁康在内的来自瑞士、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五十多位学者参加了会议。
“完成这三卷书,用了将近10年的时间”
埃德蒙德·胡塞尔(1859-1938)是著名哲学家、现象学创始人,被誉为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曾深刻影响了萨特、加缪和梅洛庞蒂等人。
身为犹太人,胡塞尔晚年曾受到纳粹迫害,当他去世后,一位名叫范·布雷达神父的人在一次秘密行动中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了胡塞尔的4万页速记手稿和其他文件,并将它们存放于比利时鲁汶大学的胡塞尔档案馆中。
1962年2月至1971年秋,耿宁进入胡塞尔档案馆工作,编辑整理胡塞尔遗留手稿中与共主观性的现象学有关的文本。
要理解这些手稿并不容易——胡塞尔生前习惯以笔代思,用潦草的速记符号将哲学想法记在纸上。据胡塞尔档案馆资料显示,其使用的是一种名为加贝尔斯贝格(Gabelsberger)的日耳曼语速记法,在1924年引入现代标准德语速记法后就过时了,不仅如此,胡塞尔还发展了自己的缩写系统。
耿宁曾在瑞士资讯网的报道中称,“这份工作要求不仅要懂速记符号,还要拥有深厚的哲学基础,仅弄懂这些符号,我就花了两年的时间。完成这三卷书,我用了将近10年的时间。”
耿宁在瑞士资讯网的采访中称,他后来没能再联系上倪梁康。2021年,《共主观性的现象学》译者王炳文先生已去世。耿宁委托了律师代理此事,提出只追究商务印书馆的法律责任,而对倪梁康的诉求是希望他公开道歉。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多位出版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出版界对境外图书的引进已有相对成熟的渠道和流程,此次商务印书馆未经授权便出版《胡塞尔文集》并不是一个常见的错误。
一位出版社编辑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目前要获得境外图书的中文版授权,通常有联系境外出版社、版权代理机构、作者、作者继承人等几种渠道。她认为商务印书馆出版《胡塞尔文集》存在审核流程的失误,“如果是我拿到书稿,应该会去网上查下这本书的版权信息”。
1992年7月30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版权公约》,同年10月,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早最全面的国际版权保护公约——《伯尔尼公约》的第93个成员国,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同世界接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二条第五款规定:“文学或艺术作品的汇编,诸如百科全书和选集,凡由于对材料的选择和编排而构成智力创作的,应得到相应的、但不损害汇编内每一作品的版权的保护。”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刘宇航表示,我国也有相应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刘宇航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著作权实际上就是保护智力成果,经过编辑整理的胡塞尔文集,有编辑者的智力成果。”
另一位负责过多本海外书版权引进的资深编辑认为,出版方应当梳理确认《胡塞尔文集》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但如果合同里有特别说明倪梁康作为编辑方或者主编,作为权利人之一,要确保文稿内容没有版权瑕疵,就不能把事情全部归咎于出版社,因为这属于双方共同的责任。“关键在于他们是否签署过相关的合同。”
2022年10月4日,耿宁的律师向商务印书馆发函。10月10日,商务印书馆对外合作部主任郭朝凤在给耿宁律师的邮件中称,“我们之前被施普林格告知《胡塞尔文集》的未经授权出版。这是一个可怕的错误,是因为编辑部的误解造成的,他们认为胡塞尔的作品属于公共领域。我们感到非常抱歉,并真诚地向Mr.Iso Kern道歉。”
郭朝凤表示,商务印书馆已从流通中撤回了所有未经授权的这三卷书,“我们同意支付耿宁的法律费用,并对非法使用他的知识产权进行赔偿”。同时,商务印书馆承诺在后续引进版本的封面、扉页和导言等处,标明耿宁的两个名字——“耿宁”和“Iso Kern”。
丁士萍表示,目前耿宁还没有向商务印书馆提供完成赔偿流程需要的相关文件。
已经出版的17卷主要译自《胡塞尔全集·著作集》
除了3卷《共主观性的现象学》,此次涉事的还有商务印书馆《胡塞尔文集》中的其余14卷。
1950年代开始,胡塞尔档案馆开始牵头整理《胡塞尔全集》这一庞大的项目。据施普林格出版社网站介绍,尽管胡塞尔原始的、未经编辑的文本属于公共领域,并由胡塞尔档案馆维护,但施普林格·自然(Springer Nature)作为版权持有人,许可使用《胡塞尔全集·著作集》(Husserliana Gesammelte Werke)、《胡塞尔全集·文献集》(Husserliana Dokumente)、《胡塞尔全集·资料集》(Husserliana Materialien)和《胡塞尔全集·作品集》(Husserliana Collected Works)这四个系列的各卷和摘要。
如果任何人希望再版或翻译这四个系列的作品,哪怕只涉及部分文本,“必须得到施普林格·自然的许可”。该出版社还指出,“胡塞尔文本(包括部分文本)的译者必须在出版前提交其译文(样本)供鲁汶的胡塞尔档案馆审查。”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发现,商务印书馆《胡塞尔文集》中的17卷,主要译自《胡塞尔全集·著作集》。
据“浙江大学哲学学院”官方微信公号介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胡塞尔文集》”自2012年10月立项,2016年通过中期考核,2022年10月结项,项目在现已出版的《胡塞尔全集》六十余卷著作中首批精选了部分重要著作进行中译。
“通过项目组成员十年的辛勤努力,将现在已出版《胡塞尔全集·著作集》中的34卷、《胡塞尔全集·资料集》中的一卷著作翻译成中文,共计35卷,项目成果达1200万字以上,其中有17卷已出版了精装本,6卷已交付出版社即将出版,12卷正在修改定稿过程中。”文中写道。
据此前瑞士资讯网报道,施普林格出版社曾答复耿宁的律师,从未授权任何出版社翻译、出版这套书,商务印书馆至今已出版17卷的《胡塞尔文集》属于侵权作品。
商务印书馆对外合作部主任郭朝凤曾在发给耿宁律师的邮件中表示,“9月20日,我们与施普林格就《胡塞尔文集》的许可条款达成一致,但‘共主观性的现象学’除外。一旦结清Mr. Kern(耿宁)的赔偿费用,我们将能够与施普林格就胡塞尔著作的整体许可条款进一步谈判,并尽快签署一揽子协议。 ”
关于商务印书馆是否已就《胡塞尔文集》的整体许可条款与施普林格签署协议,截至南方周末记者发稿,商务印书馆和施普林格出版社尚未回应。
南方周末记者 付子洋 南方周末实习生 陈湫林
2017考研英语一text2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