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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生源质量。

(三)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释和考生服务工作。

(四)坚持公平底线,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审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考试各项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二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进行。

具体考试流程、考试环境要求、考试设备要求等以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四、初试

初试科目为英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初试科目均为自命题,每个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各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海南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一)复试名单确定

1.成绩要求:初试总成绩与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入围分数线;

2.复试名单:以报考导师的招生计划数为依据,按照1:3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过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3.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含英语沟通能力、专业素质等)。

1.科研能力考核:考生根椐所报考专业,围绕自己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方向,提前撰写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科研计划报告及汇报PPT。复试时通过PPT进行现场阐述(含自我展示、科研计划等),不超过10分钟。分数占比40%。

2.综合素质考核:以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不少于15分钟。分数占比60%。

六、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七、录取

(一)以学院为单位,严格按报考专业招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如下:

1.将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2.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导师未录取的考生,根据本学院本专业内其他导师的缺额数及考生志愿调整意向(以提交的《海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志愿调整意向表》为准),择优录取。考生不同意调整导师或拟调整的导师无缺额的,不予录取。

3.如果导师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导师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二)如某专业招录不到足够数额的考生,该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八、体检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

九、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招生公告、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十、监督和复议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二处的全程监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二处对各二级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反馈给考生。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893751 邮箱:hyzsb@hainmc.edu.cn

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mc.edu.cn/zsw/

海南医学院

2022年3月21日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22年国安计划博士水平测试合格线的通知

报考国安计划博士的考生:

目前,学校已完成2022年国安计划博士线上水平测试、评卷、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等工作,学校根据本年度国安计划博士的整体情况确定水平测试合格线。

经研究,国安计划博士水平测试合格线为外国语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50分;业务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80分。

综合考核由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研究院具体组织。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通知,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收相关招生单位的电话或信息。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

邮箱:yjsc4@sn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关于公布2022年教育博士水平测试基本控制线的通知

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

目前,学校已完成2022年教育博士线上水平测试、评卷、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等工作,学校根据本年度教育博士的整体情况确定水平测试基本控制线。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考生来源、试题难易程度等情况,在水平测试基本控制线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水平测试为免试或达到所报考单位水平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学校水平测试基本控制线为外国语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25分;业务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50分。

综合考核由各招生单位具体组织。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各招生单位通知,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收相关招生单位的电话或信息。

部分考生报考教育博士时有报错单位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已与招生单位核实,按照学校核实情况参加相应单位的综合考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

邮箱:yjsc4@sn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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