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6,666,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为指导,以本土化、低成本、精细、适宜的技术路线为特色,以全生命周期服务为手段,面向城市绿色发展,逐步形成涵盖“生态诊断、平衡规划、动态实施、智慧运营、持续评估”的全链条低碳规划技术服务产品创新体系,提供涵盖科研、规划、设计、咨询、检测、项目管理以及运营等全过程所需综合解决方案,逐步发展成为国内知名、领先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城市技术服务提供者。

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城市绿色发展全过程技术”服务和“绿色人居公信全过程技术”服务两大全过程技术服务业务板块

板块一:在城市绿色发展服务板块中,公司提供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技术咨询服务业务,是公司多年形成的核心主营业务之一:

城市规划业务,是公司综合生态经济学知识和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及方法,对城市生态本底及其与产业、社会、人口之间复杂的系统关系进行生态诊断,提出经济可行基于“生态导向”和“动态平衡”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为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而绿色建筑设计业务,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所形成的独特的共享设计理念和方法,利用数字化设计,形成独特的设计风格,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人性化、更加适宜的各类建筑。公司承担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项目凭借出色的技术水平和绿色设计理念,先后获得了多项国家、省市甚至国际组织的奖项。

EPC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是以绿色建筑交付为目标的工程总包服务业务,整合了公司在规划设计、绿色建筑咨询、检测服务、项目管理咨询等业务的优势,成为集成展示绿色规划设计运营的示范平台,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增长点之一。

绿色建设运营服务业务,如DOT业务,是基于公司所掌握的系统完整的城市和建筑绿色建设运营全过程的集成技术体系,因地制宜地为不同区域、类型的客户提供具有品质、适宜和能较好实现绿色效益的综合技术服务。目前已形成系统的技术积累和较好的行业科技品牌影响力,将继续通过智慧运营为客户创造价值。

板块二:在绿色人居公信服务板块中,公信服务业务是公司另一个核心主营业务领域。

公信服务业务,围绕对低碳绿色的效果进行验证,进行长效评估,保障公众利益为核心,以城市、建筑、家居的安全、健康、舒适、高效、可持续性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目标,以检测、检验、认证为基础,集绿色建筑设计优化、工程性能质量检测检验认证、综合技术研究咨询于一体的服务模式,包括:绿色建筑综合咨询、能源环境规划咨询、装修污染物全过程控制咨询、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过程咨询、建设工程检测和验收全过程服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检测及监管、甲方内部质量控制抽检服务、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风险管理服务、产品/体系/服务认证、绿色生态城区智慧运营监测数据平台建设等内容。

为更好地突出生态规划、建筑设计、项目管理、公信检测和绿色运营等全过程业务和组合业务的优势,公司集中力量和资源服务于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业务需求大、具有典型特征的多个重点城市区域,将城市作为虚拟客户主体,在“双碳”背景下,实施以城市绿色发展为目的全过程业务和组合业务营销策略,即“城市客户”市场战略,为不同类型特征的城市提供应对“双碳”挑战的全流程、综合、定制化组合的绿色科技创新服务,为城市绿色发展、客户成长,提供体系化解决方案,为国家和相关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做好“陪伴式”、创新性服务,更好发挥公司综合能力的优势与绿色科技储备竞争力,提升公司客户的集中度和单个城市业务规模,从而提高业务运作效率,目前已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将进一步聚焦关键区域开展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EPC项目代收代付资金同比减少3,827万元所致。剔除EPC项目代收代付资金影响,经营活动现流净额同比增加1,466万元,增长22.3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4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5-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831,397.93 元,同比下降0.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06,790.56 元,同比增长1.46%;发生营业成本305,043,513.48 元,同比下降7.81%。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2-004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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