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考研,城市规划考研考什么
7月1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的通告。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谈判结果公示。合一为该项目前期融资提供了专业的投资研究与投后监管服务,助力资金方实现主动管理与成功投资退出。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公检法地块和塘尾社区等两个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2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的公示,该批次仅包含松泽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一个项目。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罗湖区东门街道物资大厦城市更新单元确认实施主体的公示。
01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聘任马清运等99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现已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公布。名单中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勘察设计大师及各领域专业人士,也有省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
据悉,《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2022年版)》此前经市政府同意已正式对外公布。新版章程对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审议审批职责、人员架构和议事规则等进行了修订,以此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的决策、监督规划的实施,进一步保障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高效,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法律保障公众参与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借鉴香港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设立的法定机构,于1999年7月成立,是我国内地成立最早且唯一具有规划审批权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的高效运行,提高了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为深圳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规划委员会成立以来,通过规划集体决策机制的改革创新,积极助力城市规划重大决策,在审议重要规划、促进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法定图则全覆盖和城市更新等存量土地再开发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特别是通过引入非公务委员参与规划决策的方式,健全了规划公众参与机制,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1次会议审议,与会委员全票同意原则通过该规划。
具体来说,市规划委员会以决策、咨询职能为主,采用二级架构,下设发展策略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和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行使相关的审议或审批职能。同时,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由公务委员和非公务委员组成,公务委员由市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担任,非公务委员由有关专家和社会人士担任。
衔接新阶段改革需求
当前,国家正在推进“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相关规划的内涵和审批要求均将发生较大变化。为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近期开展章程的修订工作,对市规划委员会的职责、组织架构和人员构成等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修订将涉及海洋、林业、农业空间和有关城市自然保护等规划纳入主要审议职责,包括生态单元规划、农业单元规划、海域海岛规划等,并调整相关规划名称等表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将涉及空间品质提升的规划、历史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等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纳入主要审议职责,强化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重大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审议职能。
深圳市大冲村改造前后对比图。《深圳市南山区大冲村改造专项规划》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1年第7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例如,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新增审批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审议生态单元规划、农业单元规划、海域详细规划和海岛规划等职责。
参会非公务委员人数应超过公务委员
根据新增的审议职责,市规划委员会增加林业、海洋、农业、历史文化等领域的专家作为非公务委员,加强各专业委员会的专业能力建设。市规划委员会由29名委员组成,其中公务委员14名,非公务委员15名。公务委员设常设席位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长担任;其他常设席位委员包括市政府秘书长、市发展改委、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代表。
专业委员会方面,发展策略委员会公务委员设常设席位委员9名,非公务委员30名;法定图则委员会公务委员设常设席位委员10名,非公务委员35名;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公务委员设常设席位委员6名,非公务委员25名。
值得一提的是,为优化会议的议事规则,实现规范运行,修订后的章程提出各专业委员会“每次参会的非公务委员人数应超过公务委员人数”,并“可根据需要邀请公众旁听,或以电视、网络直播等多种媒体形式公开”。
下一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综合决策、咨询和统筹的作用,更好保障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附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
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15人,按姓氏笔画为序,下同): 马清运 王富海 司马晓(兼任法定图则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曲建 许重光(兼任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李凤亮 李圣泼 杨光 邹兵(兼任发展策略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张晓春 陈湘生 孟建民 南兆旭 徐卫国 郭仁忠 发展策略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29人): 王雪 方煜 艾精文 杜雁 李江 杨红龙 邹兵 吴丹 吴晓莉 何昉 张弢 张春杰 张震宇 陈燕萍 范钟铭 卓凡 罗彦 宗传苓 赵鹏军 胡振宇 南凌 栾博 席天海 黄卫东 黄鹄 章海峰 董方 蔡明 魏杰 法定图则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34人): 万众 王泽坚 付莹 司马晓 冯越强 邢诒 朱旭辉 朱荣远 刘应明 孙永海 李宝章 李海荣 杨成韫 杨晓春 肖靖宇 邱峰 宋聚生 张一成 张立民 张宇星 张莎 陈敦鹏 林涛 卓洁辉 周军 赵迎雪 钟兵 钟威 施源 费晓华 夏雷 钱竞 徐波 葛宏伟 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非公务委员名单(24人): 马晓瑛 王定跃 王承旭 古海波 卢良森 叶枫 许重光 肖宝华 肖诚 陈日飙 陈永勤 罗罡辉 周凯 单樑 孟岩 赵发科 赵亮 侯兆新 俞露 郭学雷 陶昕 梅自寒 曹伟 谢勇利
02
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谈判结果公示
7月15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谈判结果公示。
受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项目(项目编号:JT05202200001)通过深圳联交所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选主体为深圳市特发华基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作权益分配(不含过渡费) (一)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 回迁物业:共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4000㎡商业裙楼。其中1楼商业1334㎡、2楼商业1333㎡、3楼商业1333㎡。 (二)深圳市简头岭股份合作公司 1、货币补偿:(1)临时建筑及附属物现金补偿人民币9484091.60元;(2)其他现金人民币20000000元。 2、回迁物业:共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37432.5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65.53㎡、商业(40年)建筑面积1167.19㎡、商业(70年)建筑面积4627.84㎡、办公建筑面积28771.98㎡。 (三)深圳市元屋围股份合作公司 1、货币补偿:临时建筑及附属物现金补偿人民币745748.20元。 2、 回迁物业:共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3394.15㎡。其中商业(40年)建筑面积171.24㎡、办公建筑面积3222.91㎡。 (四)其他权利主体 补偿标准不低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且以最终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准。
项目中选主体为深圳市特发华基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特发华基投资有限公司由深圳市龙岗区特发万科城投置地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深圳市龙岗区特发万科城投置地有限公司由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东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5%、30%、19%和16%。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龙路与平湖大街交汇处西南角,项目东至平湖大道,西临广九线轨道,南至守珍街,北至平龙路。
2、现状权属:
本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02082.9㎡,按用地权属状况划分,其中城中村用地5405.47㎡,占比2.67%;旧屋村用地40114.57㎡,占比19.85%;国有已出让(划拨)用地24566.36㎡,占比12.16%;国有已批用地属于按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规定处理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继受单位且权属未转移的用地5636.51㎡,占比2.79%;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126359.99㎡,占比62.53%。本项目土地现状权属以政府核查函件为准。
项目拆除范围内现状建筑物以私宅为主,地上现有永久性建筑物面积为347847.78㎡(其中私宅238386.97㎡、商业、旅馆39208.39㎡、厂房17328.5㎡、办公楼48552.02㎡、配套用房4371.9㎡),临时性建筑物19781.62㎡。本项目具体坐标范围及测量报告以政府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3、更新计划:
本项目于2018年1月9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深圳市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本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03331㎡,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0%,按规划落实轨道交通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落实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念妇贤医院)的相关保护要求;涉及的政府物业,应按程序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4、规划指标:
根据《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深龙府函〔2021〕7 号,见附件一),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具体如下: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16387.5㎡,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02082.9㎡,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06622.3㎡,其中 3000㎡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
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62230㎡,其中住宅463000㎡(含安居型商品房68696㎡,公共租赁住房17174㎡),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336930㎡(含商业文化设施 18320㎡,母婴室740㎡,社区菜市场500㎡),地下商业2947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32830㎡(含12班幼儿园2所,每所3200㎡、占地面积360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0000㎡,文化活动室1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00㎡,公交首末站3000㎡,垃圾转运站400㎡,公共厕所60㎡,再生资源回收站200㎡,环卫工人作息房40㎡, 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680㎡,邮政所100㎡,110千伏变电站3500㎡,公共充电站110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45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区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期如需规划修改,上述建设量指标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附: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市场主体的工作流程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实施细则(试行)》,重点更新单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市场主体的执行流程如下:
详细解读:
03
塘尾社区公检法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公检法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概况:
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公检法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已纳入《深圳市2022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项目实施范围面积为10902.65㎡。
依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规定,《实施方案》概算总补偿费为2414366元(含直接补偿费、技术支持费、不可预见费和业务费)。项目留用土地指标约2995㎡(均为利益共享用地指标),该留用土地指标仅用于调入光明区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更新单元项目。
04
塘尾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概况:
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已纳入《深圳市2022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项目实施范围面积13.84公顷。
依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规定,《实施方案》概算总补偿费为300693527元(含直接补偿费、技术支持费、不可预见费和业务费)。项目留用土地指标约54028㎡(其中合法用地12679㎡、利益共享用地指标为41349㎡),该留用土地指标仅用于调入光明区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更新单元项目。
05
松泽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松泽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44513㎡。
该更新单元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21677㎡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利益用地,拟贡献率不少于15%。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止(以公告时间为准)。
申报主体为松泽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正中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深圳正中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正中集团创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不动产、科创、产业投资为核心战略赛道的多元化集团。正中不动产业务以深圳为重点,持续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始终以自持优质物业为核心发展战略,投资并成功运营超300万平米的优质不动产项目,业务覆盖不动产开发、建设到运营服务的全产业链条。产业园区服务高新技术企业3000多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220家、上市公司逾50家,从业人员逾30万人。互联网、大健康、金融科技、TMT、人工智能等一批战略新兴产业聚集于此,在园企业年度生产总值超过1800亿元。
06
物资大厦城市更新单元确认实施主体公示
罗湖区东门街道物资大厦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0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于2021年12月2日发布规划公告。申报主体为东门街道办、深圳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大厦城市更新单元共包含两处用地,其中物资大厦地块位于东门街道,西临人民北路,北临中信星光名庭南临深圳中学,东接128号大院;费尔曼地块位于桂园街道,红桂路与人民公园路交叉口西北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6168.6㎡,拆除用地面积15344.8㎡,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344.0㎡(含划入的零星用地388.1㎡)。规划容积84450㎡,规划容积率10.1。
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1090㎡(含商业文化设施不少于2060㎡)、住宅39470㎡(含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6890㎡)、公共配套设施3890㎡,其中幼儿园920㎡(三班,附设式)、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公共厕所100㎡、环卫工人作息房2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000㎡(其中400㎡用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00㎡用作社区管理用房),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屋顶)500㎡,社会停车位52个。
罗湖区东门街道物资大厦城市更新单元位于东门街道,西临人民北路,北临中信星光名庭,南临深圳中学,东接128号大院,于2021年11月取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湖区东门街道物资大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罗府更新复〔2021〕6号),拆除用地面积15344.8㎡。
经查,依据湖南省第一测绘院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及深圳市脉恒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27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用地范围内共涉及10栋建筑物(总测绘建筑面积34214.35㎡)对应的34个权利(主张)主体均已与深圳市脉恒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形成单一主体。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实施主体为深圳市脉恒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深圳市城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深圳市城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从扎根深圳一线特区,到全国多区域规模开发运营,现已逐步成为全国综合性地产开发商。现已成功开发项目十余个,涵盖极致住宅、标杆商业、产业综合体、超甲级写字楼、高端品牌酒店等空间,为城市生长注入新的驱动力,引领城市、产业、人和谐共生的永续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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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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