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接收2023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外国语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接收2023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外国语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接收2023年推免生复试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 组织管理

  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复试领导小组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复试的教职工,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1、复试领导小组

  >>详见官网

  2、复试工作小组

  >>详见官网

  二、 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遴选、培训

  各专业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3名的专业教师组成。参加复试的教师是从专业教师中按照德学兼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原则选拔,有亲属及其它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担任涉及专业的复试教师。

  复试教师需参加由学院举办的复试培训,严格遵循复试工作规范,保证复试结果的客观公正。复试教师须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考核表上详细记录复试内容,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工作小组需严格按照材料审查和资格审查要求,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各类证件及材料,做好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复试资格审查工作,下载推免生申请表,做好登记工作并整理归档。

  3、复试的监督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如遇考生申诉、举报等问题,复试领导小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 工作办法

  1、复试资格

  (1)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招生项目选择“2023年推免生预报名”,按提示在系统中完成帐号注册、个人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专业填报志愿,考生最多填报3个志愿;

  (3)我院将安排专人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4)审核通过,我院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复试。

  2、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

  3、工作程序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院相关志愿→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及缴费→参加复试→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按我院要求进行确认。

  (1)考生申请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院相关志愿。

  (2)复试通知

  考生如获得复试资格,应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的视为自愿放弃。我院将对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如收到复试通知,请先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选择招生项目“2023年推免生预报名”注册生成报名号,并按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申请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复试费(100元),然后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

  考生应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愿放弃。

  4、复试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远程线上复试,硕士推免生的复试时间为15-2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100分(合格6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合格60分)、外语测试50分(合格30分)。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

  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总分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

  考生复试合格,我院各专业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择优拟录取,额满为止。

  7、体检

  体检的具体安排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前,考生应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电子版发送至我院邮箱:见官网。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中“考生工作或学习单位审查意见”一栏须手写“政审合格”,负责人签字、盖章。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拟录取推免生应将纸质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EMS邮寄至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100083,联系人:张老师,电话:见官网。我院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相关工作。

  9、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被本科就读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

  ③在本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报到时纪律处分仍未解除);

  ④硕士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直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⑥体检不合格;

  ⑦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四、 咨询及举报电话

  >>详见官网

  文法学院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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