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9月13日,一场特殊的法庭审理在贵州财经大学开庭,将真实的庭审现场“搬”进了校园。

为提升校园反诈宣传实效,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平安校园建设。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等,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让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们“沉浸式”体验了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

案件被告人王某斌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并帮助接收诈骗款共计人民币31800元,从中获利人民币2200元;经过法庭审理,该案当庭依法作出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学生感触颇深纷纷表示:“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当庭呼吁‘大家不要随意出借自己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真诚悔罪画面令人印象深刻,电信网络诈骗很可能就在身边,今后一定会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同时积极加入反诈宣传的队伍,带动身边人一起做好自我保护。”

近年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在校学生对社会事物认知力、判断力不强,容易成为被诈骗的对象,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此次“庭审进校园”不仅让师生们更直观看到庭审全过程,还进一步提升了学生反诈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也为预防违法犯罪作出了有效引导,达到以案释法目的。

法官呼吁: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擦亮双眼防诈骗!人生无价,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那些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者只会自毁大好前程,失去真正宝贵的东西。

来源:花溪区法院

审核: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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