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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机构来说,对于品牌的一个追求往往比其他的产品来得更加重要。因为其他产品不好,我们可以申请退换货,服务不好,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服务更多,并且需要适当补偿。但是教育机构一旦授课了,就没有办法重新来过,就算是因为发现教育质量不好,你想要退货,时间也已经过去了,因此品牌才是决定这个机构是不是靠谱的关键。现在市场中的线上机构是相当多的,那么考研机构有哪些算得上靠谱的呢?以前已经具有一定的教育品牌和口碑的往往是不错的选择。比如说高途考研就是一个例子。高途原本就是教育行业的,具有相当的教育经验。因此高途推荐的线上课程更具有选择的可靠性。  线下考研班确实可以和老师面对面的交流,但是如果大家真的去仔细了解线下的考研班就知道,一个班可能有几百个同学一起上课,在大教室之中甚至需要用到多个显示屏,才能够确保后排的同学看清楚老师的PPT,课后也很难和老师直接接触,所以这甚至和上网课没有任何的区别。再就是线下考研班大多数需要寄宿,也就是上完课后直接住在辅导学校之中,对于一些学校本身还有课程安排,以及在职的考研学生而言,这一点就很难进行兼顾,如果需要来回进行奔波的话,对于精力的消耗也是非常大的,会直接影响到上课的效率。所以线下考研班的优势可以说并不大,甚至还不如线上的考研班。

受疫情影响,根据《中山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大研院〔2016〕80号)文件精神,我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调整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材料审核及面试按单一或相近学科方向进行。考核由相关学系、所、教研室(中心)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由1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组长;设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实的申请人,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等,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各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科目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 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科目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为600分。

其中,综合能力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考生可以通过PPT进行展示。

(三)综合考核时间

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6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考核小组另行通知,考生要积极与导师联系考核安排)。

(四)综合考核办法

1. 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每名考生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分钟,进行全程录音及录像。

2. 考核前考生须展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在读硕士为硕士学生证)。考试顺序在考试前随机抽号决定。

3. 考核具体方式、题型等由各考核小组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和(或)加笔试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五)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考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考核小组会议,讨论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录取

(一)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4. 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者;

5.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360分者。

(三)不接受破格申请。

五、调剂

通过综合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录取。

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一)时间:2023年1月16日前,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网址:http://zssom.sysu.edu.cn/

七、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由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单位: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大院办公楼前座211室,邮编:510080。

(三)电话:(020)87331459、87333606,联系人:冯老师。

(四)邮箱:zdykyjs@163.com

(五)导师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网站(http://zssom.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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