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综考试时间(管综考试时间分配)




管综考试时间,管综考试时间分配

我省公布2022年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孙艳芹

3月16日,记者获悉,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口试及笔试将分别于5月21至22日、6月11日举行。

我省规定,5月21日英语四级口语考试,5月22日英语六级口语考试。6月11日为笔试考试时间,上午:英语四级、日语四级、德语四级、俄语四级、法语四级,下午:英语六级、日语六级、德语六级、俄语六级。

考生按所在学校规定时间登陆CET全国网上报名系统(cet-bm.neea.edu.cn)完成资格审核、笔试报名缴费及口试报名缴费。成绩发布2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电子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选择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应按考点规定时间及地点免费领取,成绩发布半年后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目前,中国教育考试网已开通2005年6月及以后历次考试成绩报告单查询服务,考生可登录查询,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助办理纸质成绩证明。

省教育部门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如局部地区发生疫情多点散发时,考试可能会被延迟或取消,届时请以各省级承办机构及所在学校通知为准。

2022年 山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这么办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孙艳芹 通讯员 耿学锋

3月16日,记者从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下发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提出从有效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保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加强考试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7个方面,统筹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着力提升高考组织管理水平

我省要求,加强高考组织领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答题卡扫描、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守住不因组织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有效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

我省要求强化从命题、制卷、分发到施考等全过程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继续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切实增强考试招生信息安全意识,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加强考试志愿填报账号及数据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

持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优化综合素质档案使用。我省要求各地要依托“山东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完善综合素质档案,建立更加科学、准确的评价指标体系。高校要积极探索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突出强调过程评价,继续加大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课题研究等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性评价数据的权重,对学生进行多维度的考核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健全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模式。继续抓好公费生与委培师范生招录工作,严格报名、录取、报到、注册程序,加强高校、地方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做好强基计划招录工作。试点高校要着重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加强与中学的衔接沟通,引导和鼓励真正对基础研究感兴趣、有培养潜质的学生报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根据高校通报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有序推进春季高考改革,优化招生对象,扩大专业类别,统一专业技能测试。继续实施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针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受教育状况,做好分类招生和培养工作。

继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进一步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加强对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强化考试招生条件保障。各地各校要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加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标准化考点的升级与改造,推动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保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除户籍条件外其他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做好各类专项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实施好“高校专项”与“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继续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收脱贫后仍然享受优惠政策的家庭学生。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问题,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示公开

认真制定高校招生章程。各高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经省教育厅集中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本校网站上分别发布。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强化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加强对高校强基计划、保送生、艺术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及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所有申请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加分项目向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申报。

加强考试招生录取过程管理

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信息标准,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教育部批准(备案)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一步规范整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向学生作出招生承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与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挂钩的政策。

严格招生工作秩序。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入学资格审查。继续坚持报到后全面复查和进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的办法,严查不符合条件违规报考学生和冒名顶替学生。要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综合评价招生及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逐一核查。要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特别要加大对以网络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力度,入学后要逐人对照考试录像资料进行身份复验。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等定向就业类考生不得调整录取类型、培养方式等。

严厉查处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考生的各种作弊行为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取消其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高考中严重违规或严重破坏高考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应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其违规事实,并予以严肃处理。

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招生工作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与服务

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须经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不得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并防范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严禁各地各校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

优化考生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采取研发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APP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加强对考生和家长的教育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升学观和成才观,科学合理地做好学业和生涯规划。

我省停考10个自考专业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孙艳芹

3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招生部门获悉,我省将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食品营养与卫生(专科)、护理(专科)、朝鲜语(本科)等10个专业。自6月1日起,上述专业将不再接纳新生报考,未毕业的老考生仍可按照报考简章报考。

我省将在2024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5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以后不再安排考试。2025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申报,2025年7月1日以后不再办理这10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来源:博览新闻

编辑:毕捷

校对:董秀

责编:张兴蕾

编审:伊茂林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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