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3.关注报名优惠信息 三、注意事项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240)
网上确认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做好对广大考生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1240)信息确认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凡是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1240)进行报考并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手续。请注意,未按天津市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的考生,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提供个人材料并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01 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及时间安排
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通过电脑端研招网-硕士-网上确认栏目登录或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请随时关注研招网以及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近日发布的消息。
(一)考生提交个人材料
提交时间:2022年10月29日9:00——2022年11月4日12:00。
考生可提前准备好自己的网上信息确认材料,拍照备用,为网上信息确认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确认所需的相关材料后,报考点将于10月31日至11月5日(每日8:30-12:00、14:00-17:00)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注:存在复查发现不合格的个别情况,工作人员会通过系统推送原因,请务必积极配合工作要求及安排,及时提交补充材料,确保网上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5日9:00。
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后审核还未通过的考生,请尽快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17:00。
(三)如系统提示或已提前联系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先与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2-60215566),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其他考生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无需抵达天津理工大学现场确认。
02 网上确认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上传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考生不可穿白色衬衣拍照,用于准考证照片)。详细要求如下: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2)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6)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8)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注:须双手持证,不要单手持证自拍或者对着镜子拍照)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除身份证照片外无其他物品。参见下方图例所示)。
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审核。
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4.坐落在天津的高校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见下方图例所示)。
(注:请上传完整文件,不得手机截图,不得分页。)
5.天津户籍、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2)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6.非天津户籍、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7.天津户籍、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2)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8.非天津户籍、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学生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9.就读于坐落在天津的高校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在学证明或第二学士学位学习阶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0.报考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必须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此类考生在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无论户籍是否在津,均无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其中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学历证书;自考生及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自考生准考证或网络教育学生证。
11.上述4-10项未提及的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12.上述4-10项未提及的非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13.天津户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津报名考试,须提供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户口本首页、个人单页。
14.已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外,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该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早办理)。尚未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除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外,须提供当前在境外高校就读的证明,并须在2023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5.报考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单考单招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听障),需体现残疾类别为听力障碍。
1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天津理工大学的考生还须提供天津理工大学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17.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身份证丢失,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注: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驻津部队为其开具的证明。
03 2023年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考场(校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考生可于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准考证》上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相关说明。考生可于考试前5天,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考试所在考场号和座位号。与考试相关的防疫要求和考试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消息。
04 咨询电话
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咨询电话:022-60215566。
05 特别提醒
1.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本人的网报信息核对、相关材料上传等操作。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报考点审核需要时间,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重新上传材料进行审核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确保报考点能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结果。
3.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联系方式的畅通,耐心等待网上确认审核材料的结果,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要求和安排。确保网上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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